发布时间:2017-11-22 点击次数:3861 来源: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区“先看病,后付费”
就 诊 流 程
一、首诊医生核实患者是否符合“先看病,后付费”适合人群范围,证件是否齐全、人证是否相符,如果符合,请患者阅读告知书,并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
二、患者持住院通知单、结算协议书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由住院处负者将患者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后由患者将此复印件交由护士站进行身份验证。
三、患者持住院手续到就诊病区住院,身份证或社保卡由患者自行保管。
四、在病人出院前1—2内天,责任医生、护士应告知病人所需个人承担的大体费用,以便病人筹措住院费用。
五、患者准备资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