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5-27 点击次数:5040 来源:admin
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宁市卫健委印发的《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重点领域行风建设二十条》文件精神,坚决打击医药购销和行医办医中的不正之风,有效避免发生损害行业形象、侵害群众卫生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我院以廉洁行医整治行动为契机,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完善制度建设,开展了一系列肃清行业风气,深化作风建设的行动,并取得了一定的廉政成效。
廉洁行医需要标本兼治、久久为功,孙新蕾院长曾多次在会议上强调廉洁行医的重要性。为形成系统化的长效管理机制,我院组织全体党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孙院长对《廉洁行医活动方案》亲自部署安排,并在会上带领大家逐条学习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重点领域行风建设二十条》具体内容,进一步压实党员干部主体责任。孙院长通过列举医疗卫生行业的腐败案例,警示大家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抵制开单提成、拒收红包、拒绝“大处方”,要求大家进一步筑牢廉洁“底线”,不闯法律“红线”,全方位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切实改善老百姓的就医体验。
为加强廉洁行医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强化全过程监管,对财务科、人事科、药剂科等重点、热点科室岗位实施轮岗制度,并对负责人进行转岗审计;从严落实药品、医用耗材各项管理要求,所有临床科室统一安装“反统方”软件,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利用月度会,开展处方点评,定期公示药品使用排名,加强医疗核心制度管理;坚决打击各类收受回扣行为,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签署《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坚持源头治理;从严规范各类招标采购行为,规范采购程序,10万元以上货物完全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招标办采取公开招标与议价相结合的办法对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办公耗材逐一梳理, 实施阳光采购。
廉洁行医是一个医院长久不衰、永驻活力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保障。我院从行业特点、职业要求的实际出发,已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遵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对抵制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全方位服务百姓健康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