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18 点击次数:1266 来源:
一旦某人被确诊患了癌症,人们就会立刻把“死亡”与他联系起来。他的亲朋好友会挖空心思编造谎言,并千叮万嘱医务人员“保密”,为的是不让病人知道已被判处“死刑”。这不仅在日常的医疗活动中司空见惯,就是在诸多的新闻报道、影视、戏剧和其他媒体介绍中,也都把癌症与”死亡”相提并论。认为生肿瘤者必死无疑,万一未死,则不是医生“误诊”就是医学上出现了“奇迹”。其实,这样来描写癌症患者,完全是种误导。由于这种误导,导致了社会上的“谈癌色变”。甚至误传为“是癌医不好,医好的不是癌”。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
在100年前,即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时候,由于当时医疗水平甚低,肿瘤病得不到早期诊断。一旦被确诊,医生们往往束手无策。在当时,的确没有几个癌症患者能长期生存。但到了20世纪40年代,由于诊断水平、外科手术的发展和放射治疗的出现,能够治愈的恶性肿瘤就已有1/4左右。以后随着化学治疗的介入和综合治疗的发展,癌症的治愈率就越来越高了。特别是那些经济发达的国家,肿瘤病的早期发现率不断提高,有效的治疗手段不断出现,到20世纪60年代,能够治愈的已达30%,目前则超过了50%。能有一半以上的病人可以被治愈的疾病,怎么可以称为不治之症呢?
再拿上海市来说,据统计,目前长期存活的肿瘤病人就已有约16万人。在上海市区被统计分析的40种恶性肿瘤中,5年生存率超过40%的就有23种。事实上,大多数癌症只要能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并得以正确、及时的治疗,都可能被基本治愈,其治疗效果大大超过其他许多非恶性的慢性疾病。例如,上海肿瘤医院采用合理的综合治疗,使I期乳腺癌的10年、20年生存率分别达到了88.6%和87.6%。素有“癌中之王”之称的肝癌,如果在小肝癌阶段得到治疗,5年生存率也可达70%左右。即使癌症已届中期,许多病人经合理的综合治疗,也可有相当长的生存期。他们不仅能像正常人那样生活起居,还能坚持工作和学习,甚至生儿育女。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肿瘤已不再是不治之症,更不等于死亡。那些不懂装懂,抱着100年前的陈旧观念来进行有意无意的“恐癌宣传”者可以休矣!因为这种陈旧的观点是十分有害的,它既在群众中造成无谓的“恐癌症”,又有损于癌症患者同肿瘤作斗争的信心,这是一种十分消极的误导,应予以坚决的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