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学习“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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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6月6日下午,我院组织全体中层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济卫农卫字【2012】9号)。
会议中,孙凤林院长为全体中层干部宣读了《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政策逐一分析讲解,指出医院面临的机遇与困难。
最后,孙院长强调,各科室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济宁市卫生局和济宁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降低医药比例,尽早适应医药分家的大趋势,同时临床工作中要做好划拨的新农合基金统筹使用,严格禁止工作中出现推诿病人、拒收病人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