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30
点击次数:1952
来源: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驰而不息的韧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办公室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确保廉洁过节发出通知。通知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廉洁自律。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当前又值换届期间,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把节日期间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巩固全市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遵规守纪”回头看活动成果,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专题集中学习、发送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廉政教育,打招呼、敲警钟,明确“纪律红线”和“法律高压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九严禁”换届纪律及市委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各项要求,针对“两节”和换届期间可能发生的违纪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访查活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四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崇廉拒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确保“两节”和换届风清气正。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严禁用公款购买、收送贺年卡、明信片、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以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或利用机关食堂等违规公款吃喝、聚餐、安排接受宴请;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奖金、福利;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违反换届纪律的,严查快办,动辄则咎,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县、乡纪委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加大查处力度,坚决让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伸手的人付出应有代价。坚持“一案双查”,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打铁还需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发挥好12388投诉热线和快速行动小组作用,对群众举报线索快受理、快调查、快查处、快反馈,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及时通报曝光,全力营造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