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区召开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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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7日,我院召开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全院80余位会员代表参会,大会选举产生了济宁肿瘤医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工会筹备组组长常文珠同志作了筹备工作报告,并宣读了《济宁肿瘤医院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孙凤林书记、孙新蕾院长及医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袁明各副院长主持了会议。
与会代表依照章程对《报告》和《办法》进行了审议。大会通过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常文珠、蒋根顺、杨爱华、张侠、聂文文五位同志为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孙凤林、李翠云、刘宗展、刘金涛、谢寅库、刘继琐、孙尧、罗吉君、宋绪庆九位同志为第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根据科室民主推选,宋红霞、文宪平、王玉梅、张秀淑、王祥丽、苗海燕、殷英丽七位同志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随后,第一届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选举常文珠同志为工会主席,孙凤林同志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杨爱华同志为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张侠同志为组织委员,蒋根顺同志为劳动保护和生活委员,聂文文同志为财务委员,杨爱华同志为女工委主任。
党支部书记孙凤林代表医院党支部对工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意识统揽工会工作的全局;二是要以“以人为本”的理念行使好工会的责权;三是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完成好各项任务。努力在服务全院工作中发挥新优势,通过工会组织,把广大职工紧密地团结在支部、院委的周围,充分发挥好助手作用和协调作用,为积极推动我院又快又好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工会主席常文珠在讲话中指出,工会委员要在《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山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带领职工树立法治观念,加强依法执业意识,推动我院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积极为医院的发展谏言献策,以丰富多彩的文娱生活为职工减压,以法律法规为职工维权,真正把工会建设成职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