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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选定为特药定点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2017-3-3   点击次数:2282   来源:

    日前,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下发通知,对职工和居民省级统筹大病保险制度进行完善,并公布了济宁市省级统筹大病保险特效药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我院被选定为“抗肿瘤分子靶向药”特药定点医疗机构。自此,易瑞沙、注射用地西他宾等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均可在我院购买,并可以直接联网结算。
    据悉,山东和上海两地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将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及治疗其他疾病的共计19种特殊药品纳入职工和居民省级大病保险统筹。2017年的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职工给予60%的补偿,居民给予40%的补偿,一个年度内每人最高补偿20万元,精准扶贫人员不设起付标准。
    众所周知,特药具有价格昂贵、治疗精准、贮存配送条件高的特点,特药定点责任医师要求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且责任心强、医德高尚并有一定的特药临床使用经验。此次我院被选取为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充分地说明了我院肿瘤治疗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同时也体现了市社保局、卫生局等行政部门对我院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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